长春长生疫苗事件:25名销售人员费用5.8亿,至少涉12起行贿案
长春长生正在为自己的“问题疫苗”付出代价。
7月23日午间,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680,长生生物)发布关于重大事项复牌的公告称,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苏证调查通字 2018074 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如果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监管部门最终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移送公安机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长生生物还宣布,该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7月23日下午开市起复牌。
而在此之前的7月16日至7月20日,长生生物已在5个交易日中连续5日一字跌停,总市值蒸发了97.86亿元。
同日下午,长春新区公安分局发布通告称,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涉嫌违法犯罪案件迅速立案调查,董事长高某芳等5人被依法审查。
和涉事狂犬疫苗有关的调查至今未有详细披露。据财新网23日下午报道,一位了解调查进展的人士透露涉案狂犬疫苗未按规定作动物实验检测。而对于该企业已上市的疫苗,国家药监局在22日晚间称“均经过法定检验,未发现质量问题”。每日人物梳理裁判文书网发现,在过去三年,长春长生至少涉及两起和疫苗质量有关的案件。在过去16年,长春长生及其母公司长生生物至少涉及12起行(受)贿案,其中直接牵涉长春长生工作人员的为四起,受贿人员大多为县市一级的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这场疫苗疑云仍未散去。
风波始于8天前。
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通过飞行检查发现长春长生生物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以下简称“狂犬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行为,责成吉林省食药监督局收回其GMP证书(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证书),并责令其停止生产狂犬疫苗。
同日,吉林省食药监局调查组进驻长春长生,对其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国家药监局也派出专项督查组,赴吉林督办调查处置工作。
7月17日,长春长生发表声明,就已上市疫苗的质量问题作出保证,而涉事疫苗尚未出厂销售,已全部封存,公司对有效期内所有批次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全部实施召回。
就在接受调查,狂犬疫苗质量问题尚未明晰期间,一纸处罚决定书再次将长春长生推到舆论浪尖。
2017年10月,长春长生因2016年生产的部分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以下简称“百白破疫苗”)在专项抽检中效价不合格,被立案调查。经查明,此批批号为201605014-01的疫苗共计252600支,全部销往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在次月宣称,“可能影响免疫保护效果,但是对人体安全性没有影响”。
7月18日,吉林食药监局对这起两年前的违规行为作出了处罚:没收库存的186支疫苗、没收违法所得85万元、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258万元,罚没款总计344万元。
近日,山东省疾控中心也回应称,长春长生销往山东省的25万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已在第一时间停止接种,并查明了相关批次疫苗的流向、库存、受种儿童及接种情况。已接种的21万儿童中,约97%目前已补种了其它企业生产的合格百白破疫苗,其他儿童将根据接种间隔时间要求等相关情况,陆续开展接种。
但因疫苗质量问题带来的担忧并未平息——百白破属于财政买单、强制接种的一类疫苗,此批问题疫苗大量流入市场,涉及约22万接种儿童。家长们查验孩子的防疫接种本,在网上发布的多张照片中,均可以看到“长春长生”的身影。
而这已经不是长春长生第一次出现疑似“问题疫苗”。
每日人物梳理裁判文书网发现,长春长生在过去三年中就涉及两起疫苗质量问题案件,分别为水痘疫苗和狂犬疫苗。
2015年,河南五岁女童徐琳岷因三年前接种冻干水痘减毒活疫苗,十分钟后出现全身青紫并昏迷,随后经医院诊断心肌受损,她对疫苗生产商长春长生与当地卫生院提起诉讼。经鉴定,医学会认定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损害程度为四级,法院判处长春长生给予其一定经济补偿。
而另一起案件同样涉及狂犬疫苗。2005年,山东八岁男童夏富兴因被狗咬伤,到卫生所注射狂犬疫苗,随后其双目几近失明,被认定为二级残疾。司法鉴定结果称“被鉴定人脑部病变与其注射狂犬疫苗存在关联性”,涉案疫苗正是由长春长生生产,而长春长生却始终未能提供批签发合格证明。2016年,山东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司法鉴定机构并非进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的法定机构,其出具的鉴定结果不能作为定案依据,长春长生被判无责。
从河南到山东,长春长生的疫苗覆盖了全国数十个省份。据网友不完全统计,在二十七个省份所公布的二类疫苗供应商中,长春长生排名第二,种类包括流感疫苗、水痘疫苗、狂犬疫苗等。仅就涉事的狂犬疫苗一项,长生生物即在全国拥有28%的市场占有率。
广泛的销售范围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使得长春生物此次问题疫苗事件格外引人关注。
出问题的不仅是疫苗本身。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公开判决显示,长春长生及其母公司长生生物在2001年至2017年期间,至少涉及12起行(受)贿案,其中直接牵涉长春长生工作人员的为四起。范围涉及安徽、河南、福建、广东四省,受贿人员大多为县市一级的疾控中心工作人员,也有医院免疫门诊的负责人。
此类案件中,公司销售人员或者地方经销商通过向当地负责疫苗采购的相关人员提供好处费、推广费、回扣款等方式,以获得长春长生疫苗的优先采购或更大的采购份额。在直接涉及长春长生工作人员的案件中,最高的一笔回扣款可达16万,由业务员吴玉海付给河南宁陵防疫站站长,藉此“拿下”该站的水痘疫苗和狂犬疫苗订单。
除此之外,长春长生还曾有员工涉嫌非法经营罪。2013年7月至2016年3月,长春长生员工黄红成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同样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上家李某处获得34万元的水痘、轮状病毒、HIB、23价肺炎等疫苗,分别转手加价销售给了漳州市、龙岩市、漳平市的多个乡镇卫生院防疫科的工作人员。
据长生生物2017年年报,2017年长生生物的销售费用为5.8亿,其中4.4亿元为推广服务费,占总销售费用的75.9%。而对于这笔费用,年报中予以的解释是“长生生物通过推广服务团队将产品销售给疾控中心,部分出口”。
另据年报显示,该公司销售人员共25人。与之形成对比的是,技术研发人员共153人,研发投入金额为1.2亿元。